山东省“3·15”消防产品质量整治和宣传活动
2011-11-18 10:08:27
为认真贯彻《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以及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质量宣传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努力营造浓厚的消防产品宣传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单位及人民群众的消防产品质量意识,3月10至15日,山东总队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消防产品质量整治和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各地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按照活动通知要求及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量化工作任务、目标,明确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充分发挥部门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开展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整治及宣传工作,曝光制假、售假、用假消防产品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产品质量整治舆论氛围,各项活动圆满结束,取得了预期效果。活动中,全省质监、工商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派出联合检查组76个,检查消防产品经营单位152家,使用单位78家,没收不合格消防产品321件(套),下发责令改正26份,罚款5.6万元,人民公安报、新华网、人民网、山东电视台、齐鲁晚报、中国消防在线及各市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活动进行了公开报道,共发表稿件(新闻)60余篇(条),营造了强大的宣传声势,净化了消防产品市场秩序,为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